关于认真开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阅读次数:

各二级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按照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学校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收看《榜样6》,引导广大党员学习榜样、争做榜样。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二)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从严从实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开出高质量、好效果。各二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四、具体安排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22315日前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二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委要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简要书面总结,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录入苏州智慧党建平台,评议结果录入苏州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各二级党委于2022318日前,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 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 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3. 2021年度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4. 2021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汇总表

5. 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名额分配表

6.《榜样6》链接:

https://www.12371.cn/2021/12/11/VIDE1639177922081573.shtml

 

中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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