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阅读次数:

各二级党委:

为充分展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彰的鲜明导向,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党内评优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范围及名额

评优类别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二级党委和党支部,共评选不超过6个。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正式党员,共评选不超过15名,其中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二级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务部门负责人,共评选不超过5名。

其中,二级学院(部)党委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在单位必须在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等评比中成绩较为突出;优秀共产党员要结合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推荐。三个评优类别中,二级党委每个类别最多分别申报、推荐1个名额(二级学院党委可推荐教工优秀共产党员1名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名;机关党委可分别推荐2个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模范履行的建党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三、评选程序

相关评选程序,按照《中共学院委员会党内评优实施办法》(常理工委〔201865号)实施。

请各二级党委于512日前将审批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电子邮箱:zzb@cslg.edu.cn;联系人:陈丽萍;联系电话:0512-52251353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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