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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常熟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31浏览次数:

各班:

根据《常熟市落实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过渡方案要(常政发规字(2020)1号)、《关于调整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医保(2020)35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大学生2022年度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学院学籍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读、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等)。常熟户籍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参保,社区、村委会不予受理。

保费资助对象包括: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重点优抚、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临救大病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我校就读的低保大学生。

二、保险年度和缴费标准

(一)2022年1月起,我市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周期由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2022年的结算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为实现目前的结算年度(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与下一结算年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平稳衔接,目前正常参保并继续参加我市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大学生,其医保待遇、医疗费用从目前结算年度顺延累计计算至2021年12月底(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二本市区域内高校学籍在校大学生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150/人,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财政补助资金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

(三本市户籍符合保费资助规定的大学生,由民政、总工会、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救助对象名单及基本信息,参保大学生不再需要提供免缴证件材料。非本市户籍的低保大学生,必须先持低保证至校卫生管理科申请保费资助。

参保缴费方式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现一年级——三年级在读,以及学籍在校的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的学生等)参保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确认参保的同学请于截止时间前在学校代办的建设银行卡上存足保费(延长学年的学生需在9月初直接去学校财务处缴纳),到时由学校财务处集中代收。参保名单和保费救助名单由学院统一于截止时间前交至校卫生管理科。

大学生按规定完成年度参保缴费后,于20219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办理的,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参保的大学生本人常熟市民或医保电子凭证(建议首选)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凭江苏省内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建议首选)在苏州大市医保定点医院实现医保费用的实时结算;并可在学校卫生管理科申请符合规定转外费用的报销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单。

市级咨询服务电话:12333   学校咨询电话:52251873(卫生管理科)




                    常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0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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