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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12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

2023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班集体:

优秀班集体的评比条件按照《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修订)(常理工学〔20235号)》规定,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班班级总数的15%范围内,学院毕业班共14个班级,两个名额。

2、个人奖项:

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奖、见义勇为奖共2项,该项要在5月19号之前完成、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要求

1、班主任以及班长要认真动员。让学生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评选要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

2、要严格制度。严格执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框架方案》、《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等有关评奖评优文件的规定。评奖评优必须体现尊重事实、奖励先进的原则,拉开档次,以形成激励机制的良性循环;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做好评奖评优的基础工作。

3、要严格规程。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学院会严格审核无误后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校学生处。

三、几点说明

1、此次毕业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均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完成。请各学院在系统内完成综测时,仔细检查各项数据,以确保综合和评优结果的准确无误。系统运行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2、学生综合测评主要由各班班主任完成,部分分数的导入模板,登录系统后在“成绩导入—班主任导入主观成绩—导入班级综测评分”栏目下载,模板内各子项目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操作方法见《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测评功能使用手册》(附件3

3、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由系统按规定比例自动生成,班主任、辅导员对其中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进行调整。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单项奖等的评定严格参照评比条件执行,均需由学生本人发起申请,按规定流程审批后提交学生处汇总审核。

5、校级优秀班集体的申报,仍采用线下填表申报的方式(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6、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5日;《校级优秀班集体登记表》打印一式一份,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2023522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QQ:643155372(辅导员耿老师)



附件1:综合测评系统(2017修订版)

附件2:优秀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3: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综合测评功能使用手册

附件4:校外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方法

附件5:各类奖系统申请填写示例

附件6:综测主观成绩导入模板

附件7文明宿舍名单

附件8宿舍文明得分(除去扣分的,其余都是100分)

附件9:《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库及等级认定目录(2022年修订)》

学院学工办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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