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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04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员关爱帮扶事业,鼓励寒门学子努力 学习、奋发向上。接上级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

(一)评选条件:

(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所在学校认定的贫困大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4)学院在校生(除2023级)。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学院名额12人


二、2023年“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

高校“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主要对品学兼优的在苏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奖励。今年在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四所本科院校实施。

(一)评选条件:

(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所在学校认定的贫困大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含10%);

(4)学院在校生(除2023级)。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学院名额2人


三、有关要求

评选要求: “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要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初评;学生要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各学院推荐的学生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三天。

材料提交要求:附件1《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学院2023年苏州市“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贫困大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个人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整理为一个PDF文档,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12月6日16:00前上交,电子版请按时发送至dxxyxgb401@163.com,纸质版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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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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